根据《扬州市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(2021修订)》及《2021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在各班评比推荐基础上,经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现决定,上报药技1901班吉媛媛同学为2021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,参与全校竞选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10月3日下午17:30之前向扬州市职业大学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反映。具体联系人如下:
联系人:李银川18762316372 吴美瑾18262447057
陈久安13773577553 刘苏闽13773578280
扬州市职业大学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
2021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