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2025学年“优秀心理委员”拟表彰名单公示
根据《扬州职业技术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办法》(扬职大学〔2023〕13号)文件精神,学院组织开展了2024-2025学年“优秀心理委员”评选工作。
本次评选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、程序,经过个人申报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审核等环节,共评选出2024-2025学年“优秀心理委员”拟表彰对象3名,分别是:食品2301胡锦绣、药技2401密启一、食品2402陆恩馨。
现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,请向学院反馈。
联系人:吴美瑾 18262447057 李银川:18762316372。
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
2025年10月17日
